在11月8日的国务院新闻办新闻发布会上,应急管理部消防救援局局长琼色介绍:
目前全国电动自行车保有量已经超过3亿,今年以来,全国已经发生电动自行车火灾1万多起并造成人员伤亡。
另据一个较早的数据,2013年至2017年,全国共发生电动自行车肇事致人伤亡的道路交通事故5.62万起,也就是年均1.1万起。
电动车火灾事故每年1万起,电动车交通事故每年1万起,值得我们警惕!
▎电动车事故有哪些因素?
1.电动车如果车速超标,质量不达标,则增加交通事故风险。
2.相对于电动车过快的速度,其稳定性和刹车性能都不足。
3.很多地方的电动车不需要挂牌,违章不被处罚,造成骑行者违章驾驶。
4.电动车行驶时没有声音,不易引起他人注意,也就难以避让。
5.骑行者不带头盔,增加了事故伤亡程度。
6.电动车电瓶质量不达标,易引发火灾事故。如果电动车停放在走廊、楼道、室内发生火灾事故,则事故造成的伤亡和损失会更大。
现在很多学生骑电动车,具有更大的风险隐患。
▎为什么说:学生骑电动车风险隐患更大呢?
1.学生安全风险意识低,好逞强,骑行时容易加速,卖弄“车技”。
2.学生遇突发事件应急反应和处置能力不足。
3.学生骑行,容易带着同学,增加了事故风险。
4.学生骑电动车常常不带头盔、违章载人、超速、逆行、抢行、闯红灯、随意变更车道。实际发生的学生骑电动车事故可不少。
▎学生不到16周岁骑电动车属于违法行为
学生骑电动车,如果仅仅是存着危险因素,那我们提高安全意识,消除危险因素就是了。
问题是,《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》第72条第2款规定:“驾驶电动自行车和残疾人机动轮椅车必须年满16周岁。”
因此,学生不到16周岁骑电动自行车属违法行为,家长允许未满16周岁的孩子骑电动自行车,是没有尽到监护责任。
▎充分考虑学生骑行的严重后果
禁止不到12周岁骑自行车;
禁止不到16周岁骑电动车;
禁止不到18周岁和未取得驾照驾驶机动车。
购买质量好的电动车,一分钱一分货,一分钱一份安全保障;
不在走廊、楼道、室内充电;
及时淘汰老旧电动车,别私自改装电动车;
一定要遵守交通规则,戴头盔,文明骑行;
不应为未成年学生专门配置电动车,特别是学生不到16周岁时,绝不能配置电动车。(END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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